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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高新區《關於加快推進裝配式建築發展得試行意見》

      2019-07-03

      西安高新區關於加快推進裝配式建築發展的試行意見

      各鎮(街),各部門、直屬園區管理辦,各支撐服務體系、各直屬國有企事業:

      爲貫徹落實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築的實施意見》(陝政辦發(2017) 15 號)和西安市人民府辦公廳關於《西安市加快推進裝配式建築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市政辦發(2017)47 號)、《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快裝配式建築發展的通知》(市政辦函(2019)103號)要求,加快推進裝配式建築發展,大力促進傳統建築業發展方式轉變,結合高新區實際,制定本試行意見:

      一、主要目標

      (一)加強裝配式建築示範培育。

      2019  年底前引進和發展兩個以上國家級裝配式建築示範企業和國家級研發中心,到  2020  年底前建成兩個國家級裝配式建築產業示範基地。

      (二)擴大裝配式建築覆蓋面。

      全面推進政府投資項目採用裝配式建築技術進行建設,且裝配率不低於 20%;新建保障性住房項目、城改拆遷安置房項目和政府性資金投資項目、國有企業全額投資的房建工程裝配率不低千 30%。

      (三)推廣應用綠色建材。

      加強新技術新產品的推廣應用,不斷提升裝配式建築綠色建造技術水平。開展我省不同氣候區的綠色建材應用的成本、效益等評價評估,制定發佈綠色建材適用推廣目錄。推廣應用高性能節能門窗、高性能混凝土、高強鋼筋和新型牆體材料;鼓勵裝飾與保溫隔熱材料一體化應用。依法強制淘汰不符合節能環保要求、質量性能差的建築材料,確保安全、綠色、環保。

      二、重點任務

      (一)發展裝配式產業基地。

      以市場爲導向,大力支持有條件的大型企業創建省級、國家級住宅產業化基地,鼓勵傳統設計、開發、生產、施工、檢測、運維企業向裝配式建築產業化模式轉型;堅持外引和內育相結合,積極引進、培育、推動有實力的裝配式建築企業規模化、集團化向產業化發展;特別注重引進建築產業化關鍵技術及新材料、新工藝、新裝備,形成良性競爭、健康發展的市場格局。

      (二)建立完善裝配式建築產業體系。

      主動與國家、省、市裝配式建築產業戰略佈局相銜接,構建產業鏈完善、專業細化、分工協調的裝配式建築產業體系。積極發展與裝配式施工相適應的生產裝備、施工設備、機具,以及裝配式建築配套門窗、集成廚衛等產品。鼓勵企業和相關機構開展裝配式建築諮詢服務。

      (三)完善技術支撐體系。

      積極開展裝配式建築相關施工工藝、鋼結構集成技術、一體化全裝修等技術體系的研發。創新項目管理模式,着力提升整體施工效率、質量和管理水平。大力推廣建築信息模(BIM)應用,並依託 BIM 逐步建立部品構件生產、運輸、安裝、運營、維護等建築全壽命週期的跟蹤管理機制。充分發揮我市建築產業現代化專家委員會作用,開展全市建築產業現代化技術審查、評估和論證等諮詢服務。

      (四)大力推廣鋼結構建築應用。

      加快裝配式混凝土建築和鋼結構建築的融合發展。推動政府投資以及引導社會資本投資的學校、醫院、辦公樓、酒店、公寓等項目應用裝配式鋼結構,單體建築面積超過 2 萬平方米的車站、機場、會展中心等大型公共建築全面應用鋼結構,積極穩妥推進鋼結構住宅在政府投資的保障用房、公共租賃住宅、商品住宅項目上的應用,有序推進鋼結構農房建設,推動工業建築和市政交通基礎設施廣泛應用鋼結構。加快推動鋼結構產業集聚和鋼結構企業工程總承包能力提升。

      (五)強化監督管理。

      建立裝配式建築和住宅全裝修質量安全保證體系,強化企業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和質量終身責任;嚴格質量安全監管,加強裝配式建築及住宅全裝修施工現場質量安全管理。加強部品構件全過程管理,建立部品構件全過程物聯網管理信息系統,實現部品構件全過程的追蹤、定位、維護和質量責任追溯。建立健全部品構件駐廠監造、進場檢驗及施工安裝過程質量檢驗等制度。推行裝配式建築、成品住宅質量擔保和保險,以及住宅全裝修第三方監管及物業前期介入管理等制度,鼓勵多種形式購買保險產品與服務,完善工程質量追償機制。弘揚工精神,增強質量意識,推動品質製造。

      三、政策措施

      (一)從 2019 年起,高新區每年在招拍掛土地中要有不低於 25%的用地,明確出讓條件爲採用裝配式建築技術進行建設,以後每年度增長不低於 15  個百分點。

      (二)房地產開發項目在土地出讓時未明確但開發建設單位主動採用裝配式建築技術建設的,由建設單位向高新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並提供採用裝配式建築技術的施工圖紙,經高新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在施工許可證予以註明,規劃部門據此直接辦理建設項目竣工規劃覈實,獎勵增加地上建築面積 3%以內的建築面積。對項目全部建築採用裝配式建築技術建設且裝配率達到 30%以上的,增加面積按採用裝配式建築土地出讓合同約定的地上建築總建築面積的 3%計算。對項目部分單體建築採用裝配式建築技術建設且裝配率達到 30%以上的,增加面積按採用裝配式建築土地出讓合同約定的單體建築地上建築面積在地上建築總建築面所佔比例的 3%計算。獎勵面積總計不超過地上建築面積的 3%。

      (三)推行裝配式建築工程設計、施工、構件生產一體化總承包模式。財政投資的裝配式建築工程項目優先採用設計、施工、構件生產一體化總承包模式。裝配式構件投入可計入工程建設總投資額,可優先參與工程建設領域的各類評優評先。

      (四)對規定外主動實施裝配式建造的商品房項目,滿足要求的,按照實施面積給予項目建設單位 50 元/平方米的獎勵,單個項目最高獎勵額不超過 100 萬元(對獲得省財政獎勵的二星級、三星級綠色建築項目不重複獎勵)。對獲評國家級、省級建築產業現代化示範基地的企業,分別給予50 萬元、20 萬元的獎勵。對滿足裝配式建築要求的農村住房整村或連片改造建設項目,給予不超過工程主體造價 10%的資金補助。

      (五)將裝配式建築項目列爲設計、施工和監理等企業誠信評價的重要內容並明確分值,將信用評價結果與招投標、評獎評先、工程擔保等掛鉤,給予優良企業優先承擔工程項目、參與“雁塔杯”“長安杯”等工程獎項評選等支持。重污染天氣 II 級、I 級應急響應措施發佈時,裝配式建築施工安裝環節可不停工,但不得從事土石方挖掘、石材切割、渣土運輸、噴塗粉刷等室外作業。10 層以上的裝配式建築項目,建設單位可申請主體結構分段驗收。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保障。高新區成立推進建築產業現代化工作專門機構,負責協調落實建築產業現代化推進的政策措施、研究解決相關問題。由管委會分管負責人牽頭,發改、國土、規劃、建設、財政、紀檢監察等單位參與。各成員單位創新工作機制,密切協調配合,形成推動建築產業現代化發展的合力。

      (二)明確工作職責。創新發展局:鼓勵擁有成套裝配式建築技術體系和自主知識產權的優勢企業申報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對採用裝配式建造技術的工程項目可優先列入“綠色通道項目”。金融辦:鼓勵金融機構支持全省裝配式建築產業發展,重點支持集設計、生產、施工於一體的龍頭企業和產業鏈重點企業。建立多元化的融資體系,引導大型企業探索以參股、資金投入等形式參與經營、實施擴張。建立融資擔保風險補償機制,吸引社會資本投資。投資合作委員會:支持引進裝配式建築企業建設總部、研發、中試等產業化項目,鼓勵其設立研發創新中心。開發應用品質優良、節能環保、功能良好的新型裝配式建築材料。國土資源局:負責在招拍掛土地中明確出讓條件爲採用裝配式建築技術進行建設並確保佔比符合要求,及裝配式建築部品(件)研發、生產項目、裝配式建築項目用地落實規劃局:負責在規劃條件中明確裝配式建築的實施要求,落實容積率獎勵和分段驗收政策規定。行政審批局:負責在立項階段對項目申請報告或可行性研究報告落實裝配式建築要求的有關內容進行審查。負責在選址意見書中明確裝配式建築的實施要求。負責裝配式建築項目施工許可和竣工驗收備案的審批工作。負責對區內裝配式建築部品部件生產企業、裝配式建築試點示範項目的審批工作;對於採用裝配式技術建造的工程項目在許可階段要按照承諾制審批辦法審批,在驗收環節要開通綠色通道,加速項目驗收備案。交通住房和建設局:負責裝配式建築項目施工登記、施工質量安全管理。協調西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給於實施裝配式建造的商品房項目《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開通綠色通道。給千運輸不可拆解的建築產業現代化部品構件開通綠色通道。財政局:負責落實裝配式建築項目專項獎勵政策。質監局:對裝配式建築部品、構件生產環節的質量監督管理,配合相關部門研究制定生產質量監督檢測辦法,規範生產管理。環保局:負責協調市級部門準予採用裝配式建造的建設項目在冬防期施工豁免.高新交警大隊:給於運輸不可拆解的建築產業現代化部品構件開通綠色通道。

      (三)加強人才培養。圍繞推進裝配式建築發展,大力開展管理部門和企業相關人員分類培訓,積極培育裝配式建築、生產、施工、管理等專業人才。推動裝配式建築企業開展校企合作,創新人才培養模式。鼓勵建築業協會加大職業技能培訓投入,建立培訓基地,在建築業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中增加裝配式建築相關內容。加強崗位技能提升培訓,採取多種方式促進建築業農民工向技術工人轉型。

      (四)加大宣傳推廣。建立政府、媒體、企業與公衆相結合的推廣機制,定期組織推廣活動,提高公衆對裝配式建築和成品住宅的認識,增強全社會對建築產業現代化的認知度、認同度。支持有影響力的展覽會或行業峯會落戶紹興,強化業內交流與合作,向社會推介優質、誠信、放心的技術、產品和企業。本實施意見自 2019 年 6 月 1 日起試行,有效期至 2020年 5 月 31 日。

      西安高新區管委會

      2019  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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