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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裝配式建築範例城市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7-05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西安市裝配式建築範例城市建設工作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6月30日

      西安市裝配式建築範例城市建設工作方案

      爲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落實中央和我省、我市關於推進裝配式建築發展一系列決策部署,加快裝配式建築範例城市建設,助推我市建築行業高質量發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我省重大決策部署,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圍繞建築業高質量發展總體目標,以有效需求帶動供給升級和產業發展,以有效供給加速市場應用和建築品質提升,積極穩妥推進裝配式建築範例城市建設,促進我市建築行業轉型升級,推進建築工業化快速發展。

      二、發展目標

      (一)總體目標

      探索出一條建築品質高、資源消耗低、環境污染少、經濟效益好的新型裝配式建築發展之路,打造門類齊全、佈局科學、供需平衡的裝配式建築產業鏈,推進我市裝配式建築健康、有序發展,並在推動西北地區裝配式建築共同發展進程中發揮重要示範、輻射和帶動作用。到2025年,全市新開工裝配式建築佔新建建築比例不低於40%。

      (二)階段目標

      推廣發展期(2021—2022年)。進一步研究出臺相關政策文件,爲裝配式建築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政策支持。加大宣傳培訓力度,推動項目示範引導,培育一批具有較強綜合實力的骨幹企業、技術力量雄厚的產業基地。提升裝配式建築設計水平,增強產業配套能力,培養專業化隊伍,打造一批高質量樣板工程,初步建立裝配式建築產業體系。裝配式建築佔新建建築比例不低於30%。

      普及應用期(2023—2024年)。持續完善裝配式建築政策體系、標準體系、監管體系。骨幹企業的裝配式建築全產業鏈管理能力顯著提升,產業基地的技術管理水平和產能穩步提升,專業管理技術人員及產業工人規模和能力有效提升,相關企業協同發展,基本滿足行業快速發展的需求。裝配式建築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逐步推廣應用,信息化和智能建造能力達到一定水平,建築品質、工程質量全面提升。裝配式建築佔新建建築比例不低於35%。

      高質量發展期(2025年)。傳統建築企業轉型成效明顯,裝配式建築產業體系有效運行。一批高素質綜合型管理人才和產業工人培養成熟,爲我市裝配式建築發展提供有力支撐。進一步加大科研投入,推動產學研用同步發展,裝配式建築工程質量和經濟效益迅速提升,在全省乃至西北地區起到重要引領與示範作用,促進我市建築業高質量發展。裝配式建築佔新建建築比例不低於40%。

      三、實施區域和項目範圍

      (一)實施區域

      城六區、各開發區以及國家、省、市綠色生態城區內民用建築項目,應採用裝配式建築技術的,全部採用裝配式建造方式建設。

      長安區、臨潼區、閻良區、高陵區、鄠邑區等積極推進區域內民用建築項目,應採用裝配式建築技術的,裝配式建築佔新建建築比例2021—2022年不低於30%、2023—2024年不低於40%、2025年不低於50%。

      周至縣、藍田縣等鼓勵推進區域內民用建築項目,應採用裝配式建築技術的,裝配式建築佔新建建築比例2021—2022年不低於15%、2023—2024年不低於20%、2025年不低於30%。

      (二)實施重點項目

      政府投資的新建保障性住房項目,城區內政府投資、國有企業全額投資的民用建築和工業建築,應採用裝配式建築技術的,全部採用裝配式建造方式建設。

      (三)可不採用裝配式建築技術的範圍

      綜合考慮我市裝配式建築的推廣原則和實際現狀,以下情況可不採用裝配式建築技術進行建設:

      1.單體建築面積5000平方米以下的公共建築;

      2.單體建築面積3000平方米以下的居住建築;

      3.建設項目中獨立設置的構築物、垃圾房、門衛房、售樓處、設備用房、幼兒園等附屬配套建築;

      4.確因技術條件受限或特殊用途需要,經組織專家技術評審,認定不適合採用裝配式建築技術的項目。

      四、裝配率計算依據及要求

      裝配率計算方法參照陝西省《裝配式建築評價標準》(DBJ61/T168)執行。採用裝配式建築技術的建設項目,現階段裝配率不低於30%,且主體結構得分不得低於15分,圍護牆和內隔牆得分不得低於5分;其中,本方案明確的重點項目裝配率應達到35%以上。

      五、工作任務

      (一)完善標準體系建設

      1.裝配式建築技術體系。結合西安地區區域特徵和不同類型建築特點,建立相對完善的裝配式建築技術體系。根據建築使用功能,積極推廣裝配式混凝土結構體系,大力發展裝配式鋼結構體系。鼓勵醫院、學校等公共建築優先採用裝配式鋼結構體系,開展鋼結構住宅試點。

      2.標準規範體系。建立完善裝配式建築設計、生產、施工、驗收、評價標準體系。進一步建立模數化、標準化設計理念,推動保障房、學校、醫院、養老建築的模數化、標準化設計。根據不同的建築結構體系,完善部品部件的設計、生產和施工工藝標準,編制標準圖集、技術規程。

      3.部品部件技術應用體系。完善和應用構成建築結構系統的部件體系。發展和應用外圍護系統、集成設備管線、室內裝修等裝配式建築部品體系,推進部品通用化、集成化技術應用。研究和推廣外圍護系統的節能部品與裝配式建築一體化技術。

      (二)推進產業協同發展

      1.推進全產業鏈一體化發展。優化裝配式建築產業佈局,打造設計、生產、施工、安裝、裝修和運維等建築全生命週期產業鏈。加快發展建築設備製造、物流、綠色建材、建築機械、可再生能源等相關配套產業,打造專業化、集成化、具備產業鏈完整的建築產業集羣。

      2.推廣工程總承包模式。加快研究設計與生產製作、施工安裝相互延伸的產業發展模式,提高建築工業化項目的生產效率和工程質量。率先在政府投資項目中推行採用設計、施工、構件生產一體化的工程總承包管理模式,並逐步覆蓋社會投資項目。

      3.實施創新驅動發展。建立健全以企業爲主體、市場爲導向、產學研用相結合的裝配式建築創新體系,加快“四新技術”的研發和應用,鼓勵規模企業和科研院所建立裝配式建築研究機構。着力增強BIM、物聯網、雲計算、5G移動互聯等現代信息技術在裝配式建築項目建設全生命週期的應用,實現全產業鏈的信息互聯互通和各參與方的高效協同,提升建造效率和建築質量。

      (三)整體推動示範引導

      1.發揮龍頭企業引領作用。扶持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創新能力強的骨幹企業,提高產業配套能力,完善企業技術體系,形成企業聯合體,建立行業產業聯盟,構建全產業鏈交流合作平臺,帶動我市裝配式建築快速發展。

      2.開展示範項目評選活動。開展“裝配式建築示範項目”評選活動,定期召開示範項目觀摩會,建立交流學習平臺,以示範項目帶動管理和技術快速提升。

      3.推動產業基地能力提升。加快推進我市裝配式建築產業示範基地建設,推動新型建材產業與裝配式建築協同發展,培育高質量裝配式建築構配件生產企業,不斷提升工廠智能化製造水平,規範數字化生產管理,達到部品部件信息芯片全覆蓋,實現裝配式建築質量可追溯。

      (四)健全人才培育機制

      1.技術培育體系。鼓勵高校、職業學院開設裝配式建築專業課程,提倡校企聯合招生、行業聯合培養、一體化育人,構建裝配式建築人才隊伍建設的長效機制。通過國家示範基地、示範項目建設等,引進和培育一批全產業鏈不同層次的管理人才和技術骨幹。

      2.用工制度建設。建立裝配式建築實訓基地,提升傳統施工工人裝配式建築知識和技能。創新完善裝配式建築用工制度,建立與職業技能掛鉤的用工機制,合理配置裝配式建築技術工種,形成規模化、專業化的裝配式建築產業工人隊伍。

      3.人才激勵機制。大力推進裝配式建築專業技術職稱評定評審工作,鼓勵行業協會開展優秀專家評選工作,引導企業開展裝配式專業人才的獎勵激勵,提升行業人才聚集度和榮譽感。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進一步健全市促進裝配式建築發展聯席會議機制,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協調解決裝配式建築發展重大問題,協同推進裝配式建築產業建設、技術創新等重大事項,加強全市裝配式建築發展工作指導監督。市級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制定本部門落實任務的具體措施並指導區縣、開發區相關部門開展工作。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作爲推進裝配式建築工作的責任主體,要建立健全推進機制,加強部門聯動,夯實相關職責,結合區域特點制定各自實施方案,提出具體發展目標、重點任務、推進措施等,及時研究解決發展中遇到的問題,確保轄區裝配式建築發展工作推進和落實。

      (二)強化過程監管

      1.資源規劃部門在全市招拍掛土地中,2021—2022年每年安排不低於30%的用地,到2023年每年安排不低於35%的用地,到2025年每年安排不低於40%的用地,明確出讓條件爲採用裝配式建築技術進行建設。將裝配式建築要求納入土地出讓合同,按照相關規定兌現面積獎勵政策。

      2.發改及有關審批部門在審批政府投資項目初步設計時,對落實裝配式建築要求有關內容進行審查,將實施裝配式建築要求納入政府投資項目初步設計審批內容。

      3.行政審批部門在頒發施工許可證的同時實行“告知承諾制”,向建設單位告知實施裝配式建築的有關文件要求,督促建設單位對實施裝配式建築進行承諾,並將企業承諾抄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4.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裝配式建築技術評審和施工圖設計審查工作監管。對照建設單位落實裝配式建築的承諾,加強事中事後監督管理,確保裝配式建築各項要求落到實處。對建設單位不履行承諾行爲實施信譽懲戒。

      5.市場監管部門在預製部品部件生產環節,加強對預製構件出廠前的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6.工程質量安全監督部門按照國家和我省現行相關裝配式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規範,加強對施工全過程質量安全監管,並對竣工驗收活動進行監督。

      (三)規範設計審查

      凡本方案明確應採用裝配式建築技術範圍內的建設項目,必須嚴格落實省住建廳《關於加強和規範裝配式建築設計工作的通知》(陝建發〔2020〕147號)要求,依據國家、地方相關設計文件審查要點,在設計各階段編制符合相應深度要求的裝配式專篇設計文件,施工圖審查階段出具裝配式建築設計專業審查意見。未按規定採用裝配式建造方式或未進行裝配式建築專篇設計的,施工圖審查不得通過。經審查合格的裝配式建築設計文件不得擅自變更,確需變更的,應按照規定程序送原施工圖審查機構重新審查。

      (四)從嚴技術評審

      應採用裝配式建築技術建設的項目中,20萬平方米(含)以上居住建築、5萬平方米(含)以上公共建築、本方案明確的重點項目以及其他需進行技術評審的項目,均應組織專家依照裝配式建築相關要求,在項目初步設計階段,對落實裝配式建築的技術措施進行評審。技術評審由建設單位申請,區縣、開發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並出具評審意見,技術評審情況定期彙總上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五)加強專業支持

      組建裝配式建築專家庫,形成涵蓋行業諮詢、建築設計、部品部件生產、施工安裝等領域的專家團隊,承擔裝配式建築技術評審和服務指導工作,並參與研究制定裝配式建築相關技術政策、發展規劃及重大科研項目研究。進一步發揮行業協會作用,在裝配式建築研究交流、人才培訓、諮詢服務、技術與市場協作等方面搭建行業交流互動平臺,帶動全產業鏈良性發展。

      (六)持續宣傳引導

      充分發揮相關院校機構、行業協會作用,開展裝配式建築技術經濟政策解讀和宣傳貫徹活動,廣泛宣傳推廣裝配式建築示範項目、產業基地的經驗做法;利用網絡、廣播和電視以及現場觀摩、集中培訓、宣傳手冊等多種形式,普及裝配式建築基本知識及其在提升建築品質性能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社會公衆對裝配式建築的認知度,營造各方共同關注、支持裝配式建築發展的良好氛圍。

      (七)堅持統計報告

      各區縣、開發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每月對裝配式建築新開工以及在建項目情況進行統計彙總,於當月25日前上報市住建局;每季度對裝配式建築建設計劃執行、項目開竣工情況進行一次統計分析,結合年度計劃執行情況及時修訂、完善下季度項目建設計劃,並於當季度結束之前上報市住建局;年底要對年度裝配式建築計劃執行、工作開展、發展薄弱環節進行全面梳理分析,於當年12月15日前將年度總結報告以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名義上報市政府並抄送市住建局。

      (八)加強工作督導

      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加強對各區縣、開發區裝配式建築發展情況的監督指導,開展專項巡查活動,重點對裝配式建築發展情況、部門工作監管職能發揮以及建設項目裝配式相關政策要求執行情況進行督導檢查,每半年對全市裝配式建築發展工作進行一次通報。市級相關部門按照職能分工,加強對口業務指導,全面推進我市裝配式建築產業健康有序發展。

      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市政辦發〔2017〕47號、市政辦函〔2019〕103號文件相關內容與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爲準。本方案印發之前已簽訂施工圖委託設計合同或已通過專家技術評審的建設項目,仍可執行市政辦函〔2019〕103號文件明確的裝配率計算方法及要求。

      附件:西安市裝配式建築範例城市建設任務區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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