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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陝西省政府投資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開展工程總承包試點實施方案》的摘要

            2018-11-01

            近日,省住建廳、省發改委、省財政廳聯合制定並印發《陝西省政府投資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開展工程總承包試點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就我省開展工程總承包試點工作提出具體要求。根據《方案》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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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目標

            在我省政府投資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組織開展工程總承包,探索和創新在現有法律法規框架下實施工程總承包的方法和路徑,完善現行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工程分包、施工許可、施工管理和竣工備案等環節管理制度,提高項目建設管理水平,實現節約建設投資、加快建設進度、提高工程質量和效益的協調和統一。

            進一步規範建築市場秩序,強化落實各方主體責任,有效遏制違法發包和轉包、違法分包、掛靠等違法違規行爲,營造良好的建築業發展環境。

            工作步驟

            (一)準備階段(2018年10月) 

            1.深入調研摸底。 

            2.確定試點企業。

            一是註冊地在陝西省具有建築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的企業,或具有勘察設計綜合甲級資質的企業(企業自願申請)。

            二是由各設區市和直管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推薦註冊地在本地1-2傢俱備工程總承包能力的建築業企業或勘察設計單位,建築業企業應當具有一級總承包建築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資質,勘察設計單位應當具有相應專業甲級資質(僅具有建築工程設計事務所資質除外),優先推薦同時具有上述施工總承包資質和勘察設計資質的企業。    

            3.選取試點項目。

            各設區市、直管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會商發改、財政等部門,選取一批政府投資的工程項目作爲工程總承包試點項目並向社會主動公開。

             4.明確工作目標。

             (二)實施階段(2018年11月~2019年10月) 

            推進工程總承包工作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實施指導,省發改委、省財政廳配合。具體工作由試點項目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發改、財政部門予以配合。 

            (三)總結階段(2019年11月~2019年12月)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會同省發改委、省財政廳對試點項目進行階段性總結回顧,梳理試點項目在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總結試點項目實施過程中好的經驗和做法,形成一套體系完整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管理流程和辦法,並在全省全面推廣工程總承包模式。

            工作措施

            (一)工程總承包方式適用項目

            政府投資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採用工程總承包方式,試點項目原則上爲採用通用技術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優先安排裝配式建築開展試點

            (二)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條件

            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具有相應工程建設類註冊執業資格,包括註冊建築師、註冊結構工程師、註冊建造師,熟悉工程總承包項目管理知識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具備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良好的職業道德,擔任過與擬建項目相類似的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設計項目負責人或者施工總承包項目負責人。工程總承包單位的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上任職。 

            (三)工程項目發包要求

             1.發包階段和條件。建設單位可根據項目特點,自行決定在可研批覆或者初步設計審批後,在項目範圍、建設規模、建設標準、功能需求、投資限額、工程質量和進度要求確定後,採用工程總承包模式發包。工程總承包項目範圍內的設計、採購或者施工中有任一項屬於依法必須招標的,應當採用招標的方式選擇工程總承包單位。 

            2.控制合同價格方式。對於政府投資的工程項目,在可研批覆後進行工程總承包發包的,宜採用預算後審方式並在招標文件或者發包合同中約定。在初步設計審批後進行工程總承包發包的,宜採用固定總價合同方式。結算價款調整應符合合同條款的約定。 

            3.招標文件編制。招標文件應當明確招標範圍和招標控制價,細化建設規模、建設標準以及是否採取裝配式建造方式、BIM技術等招標需求事項。招標人應當合理確定招標時間,確保投標人有足夠時間對招標文件進行仔細研究、瞭解招標人的招標需求、進行必要的深化設計、風險評估和估算。 

            4.具體評標辦法。工程總承包項目評標應採用綜合評估法,評審的主要因素包括工程總承包報價、項目管理組織方案、設計方案、設備採購方案、施工計劃、工程業績等。在試點期間,不宜將工程業績限定爲工程總承包業績,可以設置爲相應施工業績或設計業績。    

            (四)工程總承包項目實施

            1.項目管理機構組成。工程總承包單位應當配備相應的項目管理組織機構,配備相應管理人員,加強設計、採購與施工的協調,實現對工程總承包項目的有限控制。 

            2.項目全過程管理。建設單位應加強工程總承包項目全過程管控,履行合同和法定義務,實施項目經理、設計負責人、施工負責人備案管理。 

            3.工程總承包單位的分包。工程總承包企業應當在其已具備資質許可範圍內,自行實施工程的勘察、設計、採購和施工。工程總承包企業自行實施設計的,不得將工程總承包項目工程主體部分的設計業務分包給其他單位。工程總承包企業自行實施施工的,不得將工程總承包項目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業務分包給其他單位。工程總承包企業同時具有資質許可範圍內的設計、施工能力的,應當自行組織實施工程主體部分的設計和主體結構的施工。 

            4.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工程總承包企業按照工程總承包合同的約定,對總承包工程範圍內的工程設計、施工質量、安全生產、施工工期、工程造價等負總責。

             5.工程技術文件管理。工程實施過程中各類工程管理技術文件、報驗表格等應作相應調整,增加工程總承包企業以及人員欄目,由工程總承包企業簽署意見,各勘察、設計、施工企業根據其實際承擔的工程內容在管理技術文件、報驗表格的相應位置簽署意見。 

            6.工程竣工驗收和備案。工程竣工驗收由建設單位組織,工程總承包企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建設各方主體參加。工程保修責任書由工程總承包企業簽署,並由其負責向建設單位移交全套工程技術資料。 

            (五)工程總承包項目的監督管理 

            1.施工許可管理。對於工程總承包項目的樁基工程先行施工的,符合施工許可條件的,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允許先行辦理施工許可證。在辦理樁基工程施工許可時,可容缺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覈意見書和人防審覈意見書,但必須提供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規劃部門出具的該項目建築設計方案審查意見。 

            2.信用信息管理。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對工程總承包項目中實際承擔施工任務的企業開展建築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建設主管部門在對工程總承包項目實施監督管理時,除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五方主體外,應將工程總承包企業及其項目負責人作爲工程建設責任主體,納入建築工程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追究辦法監管範圍,在永久性標牌、質量終身責任信息表中增加工程總承包單位。

            2018年10月30日前,各設區市、直管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將推薦的試點企業名單上報省住建廳,具有建築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的企業,或具有勘察設計綜合甲級資質的企業直接向省住建廳提出申請。全省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工程總承包試點企業名單由省住建廳、省發改委、省財政廳彙總公佈。

            來源:秦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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